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西大研〔2023〕20号)文件第六章至第八章相关条款要求,以及《广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
2.坚持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考核与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
学术型: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专业型:085606 轻化工程(含皮革、纸张、织物加工等)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签署合作协议定向支持人才培养的单位除外)。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直博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4-6年。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可采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选拔招生。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可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生。
(四)招生条件
报考人员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存在过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并被处理的人员不予报考。
1、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条件:
从本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30%。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计划的30%。申请者应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和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2.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是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记录(注:确定录取后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及毕业,需保持学籍在籍状态)。
(2)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要与硕士阶段相关联,体现连续性与深入性。
(3)英语水平满足CET-6≥400或CET-4≥425或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4)申请专业必须与所攻读的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5)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署名排序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含网络发表,不含录用通知)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等可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1项;或者具有其它经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2)英语水平满足CET-6≥400或CET-4≥425或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3)申请者具有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原则上取得硕士学位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如持续在相关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且科研业务能力特别优秀的,取得硕士学位时间及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署名排序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含网络发表,不含录用通知)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者具有其它经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4)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如2025年5月尚未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或论文送审未通过的,取消申请资格。
(5)境外留学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署名排序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含网络发表,不含录用通知)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等可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1项;或者具有其它经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请者具有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且科研业务能力特别优秀。
(3)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如2025年5月尚未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或论文送审未通过的,取消申请资格。
(4)境外留学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定向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2)申请者具有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学士学位及以上;
(3)如为学士学位获得者,需在行业从业6年及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管(或重要管理岗位)及以上职务;已获硕士学位者,可不限工作年限及职称职务要求;应在相关专业领域长期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工作,具备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4)与广西大学有合作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单位委托广西大学的横向项目,且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
(5)同等学力考生(以学士学位报考)须加试政治及两门专业课,由学院组织考核;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注:合作项目及经费须在录取前经广西大学科研院核验确认。
三、博士研究生报名方式及程序
我院2025年直博招生已在国家推免系统完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与意向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至2025年2月28日(如时间变动将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告)。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按三门科目加报名费标准)。报名考试费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支付之后,不予退款。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报名申请人须于2025年3月5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送至或邮寄到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111室,邮编:530004,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71-3275164)。
1、申请表格:《广西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或《广西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
2、证件与证明:
应届硕士考生提交身份证和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往届硕士考生提交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复印件,以及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学士学位申请定向在职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提交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以及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外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单位岗位聘任证明。
获境外学位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3、成绩单: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专家推荐书:两份《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校内专家则加盖专家所在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5、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入学体格检查相关表格并盖章。
6、其他佐证材料:能反映申请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材料,以及英语水平证明、科研能力证明。
7、《学业研修规划报告》:
(1)参加考核的考生需提交1份《学业研修规划报告》(模板见附录)。学院以《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作为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修养、学术追求、学术目标的主要评价方法。《学业研修规划报告》内容应体现个人对研究生阶段学习的目标,课题研究的思考和准备,研究生阶段预期取得的学术成果等内容。
(2)考生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需本人签字,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一旦录取,导师可将《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参考。
(3)拒绝无准备、无思考、无规划、无目标的考生进入考核。未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的考生,学院有权拒绝其参加考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门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备案,经审核同意,将加盖公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按顺序提交,若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名材料审核
2025年3月12日前(时间如需调整将在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告),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博士研究生面试考核内容
(一)考核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2、符合所报考类型的招生条件的规定。
3、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
(二)考核内容
学院结合考生提出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评价。考核成绩以100分计算。
1、基本素质考核评价
重点考察内容:考生是否有正确三观;是否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是否具备独立思想见解和独立的生活能力;是否有积极乐观心态和抗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
考察方式:面谈
单项分值:满分20分
2、专业素养考核评价
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有良好的学术规范、取得过一定学术成果等。
考察方式:面试
单项分值:满分30分
3、发展潜力考核评价
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一定思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还应考核其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等共性问题的思考);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等。
考察方式:面试
单项分值:满分50分
(三)考核成绩计算及考核录取分数线
考核成绩为三项分值相加。
考核成绩70分为录取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加试政治及两门专业课(每门加试课总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总分,各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博士研究生录取
(一)报名考核录取时间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只开展1次报名、考核及录取。2024年12月-2025年2月报名,2025年3-4月考核和录取,9月报到。
(二)录取规则
1、学院在考核成绩70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高录取分数线(如提高录取分数线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考核成绩未达7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同一报考导师为准进行考核成绩排序,博士生导师根据招生指标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报考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已满时,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导师申请调剂;多名考生同时向同一位导师调剂时,根据导师意愿择优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专用,单独排序。
(三)候补与补录
学院公布录取资格名单时,设定若干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根据招生导师的意愿,从候补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校对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录取资格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考生应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录取。
(五)录取资格取消
1、已公示录取资格的考生应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及时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必须确保在读研究生身份(保持学籍在籍状态),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一旦取得毕业及学位,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承诺全脱产学习。无法按规定转入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考核资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考核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注销其学籍。
七、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我院在学院网站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有关细则。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所需表格(考核表、申请表、专家推荐信、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xu.edu.cn/xzzq/ywbg/zs.htm)下载。
(四)联系、监督方式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罗老师,0771-3275164。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2874;邮箱:qgyzb126@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完成报名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招生计划。博导的联系方式可登录广西大学主页教师信息网查询或查看《广西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博士生导师联系方式》。
(三)请考生及时留意广西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公告和报考学院的网页,也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及考核实施细则等情况和进度。
(四)考生填报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再报名,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2025年5月20日前主动告知我校研招办。如果上报教育部录取数据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有权自主选择,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培养阶段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不授硕士学位。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查《广西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广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五)本细则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