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     日期:2022-09-28    阅读数: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保证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成立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生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小组)。

推免生领导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组长;按专业成立各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推免生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教育部、自治区招考院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并落实到位,加强对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免生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工作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二)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本专业/领域实际且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复试程序,在规定的接收阶段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遴选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推免生评分,对有学术专长的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确定后,按复试的不同批次分批分次在学院网站、学院橱窗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含姓名、复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推免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推免生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工作小组出具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为保证推免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向学院、研究生院主动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具有被推荐高校认定的特殊学术专长的,可优先考虑。

(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六)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需达到我校直博生的申请条件,直博生的审核认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到我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直博生)。

四、直博生的选拔和培养

直博生是本科直博生的简称,从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无需参加入学考试,经过考核直接录取为博士的考生。

直博生从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遴选,选拔直博生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同时进行。我院选拔直博生原则上从本院推免生中产生,校外高水平大学专业的优秀生源择优录取。

直博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4-6年,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硕士答辩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管理复试、待录取通知等功能的使用起止时间为2022928日至1020日。学院从9280点起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筛选、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

拟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请浏览广西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广西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申请专业;仔细阅读《广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280点起,推免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928日起,学院管理人员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系统提交确认参加复试后,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完成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我院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将于20221020日之前完成。

(二)复试内容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采用网络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形式对推免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根据网络报名信息及时与推免生联系确认,接到学生报名信息后第一时间安排复试,并根据推免生情况选择网络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

综合面试分4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复试日程安排及各阶段具体的考核方式如下:

综合面试内容及权重为:

1、基础考察(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及表达),占20%

2、外语(含口语、听力),占20%

3、成绩和科研,占55%

4、特殊学术专长,占5%

综合面试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满分

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说明

1

基础考察

100

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评价标准:优秀(评分90分),良好(90>评分≥80),中等(80>评分≥70),合格(70>评分≥60),不合格(评分<60

2

外语听说能力

100

1、考察考生外语口语、听力两项,每项满分40分,共80分。

评价标准:优秀(评分36分),良好(36>评分≥32),中等(32>评分≥28),合格(28>评分≥24),不合格(评分<24

2、通过CET-6(≥42520分,通过CET-4(≥42516分,大学英语平均分(≥8014分,采用就高原则。

3

成绩和科研

100

1、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满分100分。

评价标准:优秀(评分90分),良好(90>评分≥80),中等(80>评分≥70),合格(70>评分≥60),不合格(评分<60

4

特殊学术专长

100

1、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自备PPT,讲述时间限5分钟。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评价标准:任何一项科研成果通过专家审核组认可,计100分,多项不累计。

各专业的综合面试经推免生领导小组批准,由各专业推免生工作小组独立进行,面试需至少有三名(有特殊专长加分项的至少有五名)工作小组成员在场方可进行;面试不定题目,由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即问即答,当场打分,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特殊专长加分项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学院将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入学前发现推免生提交不实材料而影响录取结果的,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标准

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认定为合格。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复试上交材料

(一)申请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6、政审表(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7、《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寄送至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一经收到,不再退还。(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71-3275164

(三)复试期间各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文字记录,包括成绩评定和评语等,组长对复试结果审核后签字确认。复试视频(含面试过程录像)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管3年。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报校有关单位:

1、《广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广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记录表》学院留存。

2、《广西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汇总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连同电子版在20221025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八、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有关推免报考的具体问题,可详询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111室)

联系方式:0771-3275164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