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5年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5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
专业考核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
组长:覃程荣
副组长:林莹 孙玲
成员: 杭方学 聂双喜 李树波 黄丽婕 查紫宴 曹羚彬
秘书:李珊珊
二、各专业可转出人数、转出条件、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1、各专业转出人数
各专业最终可转出本专业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3%(不含参加创培班学生),即:
专业名称 |
2023级 |
|
学生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轻工类 |
153 |
5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1 |
2 |
专业名称 |
2024级 |
|
学生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轻工类 |
113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4 |
2 |
注:因入学后发现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而要求转专业的,不占用转出指标。
2、转出条件
在我院学习的2023、2024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成绩情况等个人条件,提出且只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时填报不超过三个转入专业,转入专业的选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本专业教学培养计划截止到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获得的总学分数不少于本专业同学所修课程学分数的平均值,累计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末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5.0分及以上,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现象的,可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其中:
加权平均成绩 |
申请转专业时可跨 录取最低分数幅度(N) |
备注 |
85.0~88.0 |
2% |
1.表中加权平均成绩的区间取值时为向下包含,如85.0~88.0即为含85.0分,不含88.0分。 2.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跨越申请专业的分数上限=(1+N)×考生高考成绩。 3.如果申请转入专业生源地没有招生,则以原就读专业广西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替代考生高考成绩进行计算。 |
88.0~90.0 |
4% |
|
90.0~92.0 |
7% |
|
92.0~94.0 |
10% |
|
94.0及以上 |
不限 |
|
(2)可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或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当前就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专业。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确认的确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出。
3、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转出资格的取得需在各系及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对申请人转出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最终认定。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获得转入机会的申请人将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开出的接收证明提交给各系负责人;
(3)各系、教学办、学工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获得转出机会的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4)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出人选,并公示转出名单。
三、各专业学生接收转入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
1、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考虑本学院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本学院各专业2025年接收转入计划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5%,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2023级 |
|
招生录取人数 |
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
轻工类 |
153 |
8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1 |
3 |
专业名称 |
2024级 |
|
招生录取人数 |
可转入人数 |
轻工类 |
113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4 |
3 |
注:最终可接收专业人数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后公布。
2、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5号)的规定,并提出转入申请。
(2)其他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
3、转入考核办法
(1)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各系组织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
四、2025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3月23日前 |
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文件,加强宣传。 |
教务处 学籍岗 招生岗 各学院 |
3月24日-4月9日 |
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岗(221办公室)备案。 |
各学院 教务处 学籍岗 |
5月9日-23日 |
学院确定2023级、2024级专业实际能够接收转入人数,报教务处招生岗审核。 |
各学院 |
5月9日-6月8日 |
审核并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 |
教务处 招生岗 |
7月12日前 |
学生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录取情况。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所在学院。 |
转专业 学生 |
7月12日-18日 |
组织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同时督促承担本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外聘(含跨学院外聘)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 |
各学院 |
8月8日前 |
核对课程、学分、成绩,如有疑问向学院书面提出。 |
转专业 学生 |
8月8日前 |
公布各相关专业、年级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 |
各转出 学院 |
8月8日前 |
公布转专业的考核时间(需具体到时间段)、地点等。 |
各学院 |
9月1日前 |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
各学院 |
9月1日 |
将转专业申请表统一交到教务处招生岗(过期不再受理)。 |
各学院 |
9月2日-4日 |
教务处招生岗审核学生申请表。 |
教务处 招生岗 |
9月5日 |
学生到教务处招生岗领回申请表,并交到各相关学院。申请的多个转入专业考核时间如有冲突,学生可与学院协调面试顺序。 |
转专业 学生 |
9月6日-7日 |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原则上不面向错过专业考核的学生另行组织转专业考核。 |
各接收 学院 |
9月8日 |
原则上学生须在9月8日将通过考核的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等交到拟转入学院。学院公示开始,学生可以开展跨专业选课。 |
各学院 转专业 学生 |
9月9日下午下班前 |
公示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
各学院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