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广西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院组织了相关评选工作,并于9月23日-9月26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公示。公示期间,学院评审小组收到学生提出的异议并进行了核实、修正。现对新增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学院公告栏],公示时间为:9月29日—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关于研究生候选个人的意见受理电话:3275164;意见受理地址: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111办公室。
附件: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明细-硕士汇总版(更新)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评审小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