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保证我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广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2-1.8。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名单将在广西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原则上均可准参加复试(名额若未超过复试比例)。
凡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此外学院按专业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各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评分标准。
三 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体检、业务考核、心理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业务考核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评定)两部分组成。复试日程安排及各阶段具体的考核方式如下:
1 复试报到
所有考生(包括学术硕士研究生及专业硕士研究生,除免推考生)在3月25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复试报到(硕士研究生复试费60元/人.科(共3科)。同等学力考生及加试考生另加收考试费50元/生.科。收费标准按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执行)。由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报到材料进行审核;未经过复试报到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的复试环节。考生报到需上交的材料如下(在复印件的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期间提交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② 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1寸近期证件照照片2张(考试、体检用)。
(6)各项获奖证书、过级证书、发表的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材料。
(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硕士招生网页下载),拟录取考生需在4月10日前提交或寄达学院。
2 体检
体检时间:3月25日、26日、3月28日 上午空腹抽血,下午不安排抽血
体检地点:广西大学医院(东校园)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1张,并交纳体检费60元。
体检完毕,考生须将体检回执单1、2交回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回执单未交齐全者,视同考生不参加体检,责任自负。
3 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我院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月26日(晚上7:00—9:30),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复试专业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综合考试
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评定。综合面试总分200分,其中各环节的分值标准为: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时进行。
◆面试环节: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含以下内容: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满分100分。
各专业的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独立进行;各复试小组安排面试秘书1名,负责统计该小组的面试成绩(含实验成绩)的汇总工作。
各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小组开展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制浆造纸工程专业方向:
面试开始时间:3月26日
面试地点: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5
包装与印刷工程及轻工技术与工程(造纸)专业方向:
面试开始时间:3月26日
面试地点: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11
制糖工程及轻工技术与工程(制糖)专业方向:
面试开始时间:3月26日
面试地点1: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502
面试地点2: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504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
面试开始时间:3月26日
面试地点1: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305
面试地点2: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406
请我院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提前15分钟在各专业对应的面试地点处集合,等候具体的面试及实验安排。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3月25日-3月26日。复试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者。
四 总成绩计算办法
1 初试成绩总分
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1、2各150分,满分共计500分。
初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统考总分(500分)/5;
2 复试成绩总分
专业课考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满分共300分。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权重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权重10%+综合面试100分×权重60%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我院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50%和复试成绩权重50%相加得出,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五 排名与录取
1研究生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类别分类为两类,一类为非定向培养招生,另一类为定向培养招生。
2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录取排名: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每专业增加备取考生2~5名。
六 其他
1.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2015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类型为非定向。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协助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试档案材料函调至我校。
4. 复试加分项目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 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26日前向学院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士兵计划”)的考生,若符合报考专业控制线符合B类分数总分下降50分,单科线下降10分的要求,可向招生学院申请,使用“士兵计划”招生名额,我校有30个“士兵计划”名额。
七 其它未尽事宜,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