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的要求,应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等工作,作为毕业要求达成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推动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课程目标制定和达成度评价的机制与方法,制定本评价机制。
一、组织框架
1. 组织机构: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 主要参与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企业行业专家;
3. 职责:确定和审查本专业各门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
二、评价内容
确定各门课程的目标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支撑对应的毕业要求;制定符合学校定位、能够支撑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达成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审核教学内容及课程考核方式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课程考核周期,完成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针对发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记录文档,为调整教学计划、修订培养方案提供数据依据。
三、评价周期与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对象为每年针对本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
四、评价过程
(1) 在课程负责人组织下,依据本课程大纲,制定其中各课程目标的支撑环节、相应评分标准及课程目标达成度值,课程组对课程评价所有支撑材料的合理性进行预审把关,课程组讨论结果由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实施。
(2) 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师按批准的评价方法进行课程目标评价,评价方法为:
评价值=目标值×(样本中支撑某条课程目标的相关环节的平均得分/支撑相应课程目标的环节总分)
某条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总和/目标值总和
取各条课程目标中达成度最小值作为该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
(3) 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评价结果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4)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各课程形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形成反馈意见给教师,教师按照意见对课程目标设置、达成度值、支撑课程目标的要求等做相应调整。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