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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教材选用质量标准
日期:2018年07月03日 

第一条 教材选用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为规范教材选用,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第二条 教材选用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鼓励部分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

(二)选优原则。根据以下顺序进行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部(委) 规划教材、各类获奖教材;业界公认的高水平教材;其他教材。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校内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

(三)更新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选用近 3 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达到 50%左右。

(四)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自愿原则。除新生教材外,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教材。不统一要求使用辅助教材(或配套练习册),确因教学需要的,由所在系提出,学院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教师不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

第三条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一)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

(二)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

(四)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五)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配套。

(六)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修订必须是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

(七)启发性。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第四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材选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目录选用教材,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报所属系(中心)审核,对选用自编教材的需单独填写自编教材审批表审核。

(二)系(中心)审核后报学院审核。

(三)学院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聘请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正式列入选用教材进行征订。

第五条 本质量标准从 2018 7 3 日开始实施,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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