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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教材建设质量标准
日期:2018年07月04日 

第一条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重要资料,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为规范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第二条 教材建设体现如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编写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通识课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创新创业类教材以及适用于各种新型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数字化教材。

(二)确保质量。教材建设要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研工作、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和教学辅助资源建设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教材建设的过程管理要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实行教材立项、阶段检查、目标审核制, 加强教材质量监督;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编写者须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主编所在单位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三)锤炼精品。鼓励对优秀教材不断修订完善,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写入教材。

(四)改革创新。鼓励编写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注重教材内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传授获取知识和创造知识的方法。

(五)特色鲜明。鼓励编写满足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特色鲜明、品种丰富的教材。

第三条 教材出版资助

(一)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不含部委规划教材),课程组每本教材可获 6万元奖励经费;鼓励教师出版高水平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校教材出版资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学院资助,但学院资助总额度每本教材不超过 1.5 万元(需提供教材出版合同),若不需要学院资助出版费,课程组每本教材可获得 1 万元奖励经费。

(二)获得出版资助的教材于公布之日起 18 个月内正式出版,未按期出版将追回所有资助款。

本质量标准依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 从 2018 7 3 日开始实施,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