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管理,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运行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学院教学执行计划表、教学进度表、开课目录,编制课表;受理教学运行过程中的调、停、代课事宜, 负责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组织导师的聘任与考核;对学院教学运行秩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负责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负责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制定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学院教材计划的制定,教材选用的审查;组织优秀教材的出版、资助、评审,做好教材评价与信息反馈。
二、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具体负责学院本科学生的学籍与信息管理,制定各类数据报表;负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负责本科学生的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审查及证书发放,受理历届毕业生的学历查询及学历学位补发、补授工作;对考试舞弊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送达本人;负责各类成绩管理、统计与分析。
三、负责考试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学院本科学生的各类考试组织与宣传工作; 负责国家英语应用能力、四(六)级考试、重修考试、尖子班选拔考试等报名等考务安排等工作;负责各类考试的试卷命题、保密、保管、发放与评阅等工作; 组织试卷评审工作,负责成绩异议的复查、试卷查阅工作;负责各类等级考试成绩的管理、统计与分析。
四、负责联合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联合培养人才等项目的实施, 落实实践性教学等相关工作的材料整理、经验总结、对外宣传、学术交流、学术讲座以及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检查和建设工作;负责国(境)外学习等项目的申报;负责访学生、交换生等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具体负责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管理;负责实验项目的立项与建设;负责实践教学管理与改革,做好实践教学运行的质量保障工作; 规范和加强实践性教学各环节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学院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基地的建设与运行、创新性实验与学科竞赛。
六、负责教学改革与发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学院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本(专)科品牌专业的申报、评审、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增专业的申报、建设、管理与评估;组织专业建设立项与验收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研究和课程整合研究;负责重点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和课件的应用、推广工作;开展双语教学;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教学改革研究,负责教学名师和教书育人奖的评审工作。
七、协助相关部门作好教学质量评估。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评估工作;组织学生网上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开展专业水平、课程质量、教师教学质量、 考试质量、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生学习质量等评价工作; 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改进教学管理手段,积极开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究,研究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收集和处理教学评估的信息。
八、负责制订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估、学科建设的需要制定学院有关本科教学管理的制度文件。
九、做好教学档案室管理。做好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听课表等本科教学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本细则从 2018 年 9 月 1 日修订并开始实施,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