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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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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学院各实验室:

为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期间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管理,狠抓安全源头管控

各实验室要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加强安全值守和巡逻,对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危险废物、机械设备、气体钢瓶、辐射、大型仪器及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的规范化管理。

二、落实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使用管理

1.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在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须安排人员值守;在离开实验室前务必检查并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关好门窗,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2.实验室使用报备制。在假期期间使用的实验室,须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不间断使用的仪器设备及高温高压设备等,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3.教师现场指导制。假期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

4.涉危实验规范制。所有涉及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在开展实验前必须做好风险评估和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2人在场;通宵实验须2人在场并事先经指导老师同意在学院实验中心备案。实验期间,严禁离开实验现场,如果必须离开须做好交接工作。实验完毕后,实验人员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出入登记,禁止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电瓶充电,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杂物、饮食等。


学院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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