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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日期:2021年11月17日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院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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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下称学院研究生会)是由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的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总体要求

学院研究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着力服务广大同学普遍性需求,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树立起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三条 重点任务

()践行服务宗旨,实施“知行工程”,提高同学满意度

1.服务思想成长。

2.组织实践活动。

3.帮扶困难同学。

4.维护正当权益。

 

()勇担时代责任,实施“聚力工程”,提升大局贡献度

5.助力交流交往交融。

6.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7.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持续深化改革,实施“强基工程”,提升社会认可度

8.规范组织建设机制。

9.健全同学参与机制。

10.完善组织协同机制。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取得广西大学学籍的我院全日制中国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有: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的各级组织和学生骨干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有: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 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出席本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 树立本会良好形象,维护本会声誉和正当权益。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全体会员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有:

(一) 制定和修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 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听取、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 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研究生会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团委和校研究生会上交有关正式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应于召开前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筹备及组织工作。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1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报学院党组织批准,并报广西大学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需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经实际到会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需以实际到会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班级为选举单位,由各班级推荐选举产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选举产生。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 1%,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年级。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院研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必须为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罢免提案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十分之一以上代表或常任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组成,主席团负责本会日常工作,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成员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在学业上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没有课业不及格的情况。候选人人选经推荐,学院团委全体会议讨论,报学院党委、校研究生会同意后确定,予以提名推荐。

 

第十八条 学院研究生会由学院团委专职书记担任秘书长,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 30 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部门,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应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确定。各工作部门设置学生骨干 2-4 名,学生骨干由个人提交申请,经学院组织竞聘并报学院批准通过。

 

第二十条 学院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一条 每届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任期从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起,至下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止。

 

第五章 工作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对全学院研究生负责。

(二)主持制定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召开学院研究生会全体例会、干部例会及主席团例会,研究并决定重要工作。

(四)根据学院研究生会职责,明确学院研究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五)对学院研究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院会员的监督。

(六)坚持从严治会,每年向校研究生会至少汇报一次工作及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和学生骨干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

1)自觉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2)积极贯彻执行学院研究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3)根据学院研究生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与实施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组织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同时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增加默契,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二)学生骨干

1)思想端正,品学兼优,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团结和联系广大同学,全心全意为全体会员服务。

3)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修正案草案)报学院团委核定后报校研究生会核准,再报学院党委审定,经学院党委审定后由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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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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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了保证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选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工作由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规定及考评小组推荐,确定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4名,提交大会投票选举,选出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 名。

 

三、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含)及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进行排列。

 

五、出席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投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后不能再另选他人。

 

六、正式代表在选票上行使选举权利,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同意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表示“弃权”或“反对”,则在弃权或者反对的空格内划“√”。主席团候选人应选名额为 3 名。选票上候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选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无效选票。代表在划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请注意保持票面整洁,选票出现涂改则视为无效票。不按填写符号进行填写为无效选票。

 

七、主席团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位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确定。

 

八、投票前,总监票人要认真准确清点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并报大会秘书长,发票前由总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

 

九、投票次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各代表团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请回到原位就坐。经工作人员验票,如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十、计票结束,由总计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并由向大会全体代表公布产生的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名单。

 

十一、本办法经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生效。

 

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1.  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2.  审议通过《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3.  审议通过《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4.听取《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审议通过《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7.听取《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候选人考评、产生经过的说明》

8.审议通过《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9.介绍广西大学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届主席团候选人

二、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一)第一阶段(开幕会)

1.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介绍与会老师、嘉宾

3.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4.学院团委书记陈李君致开幕词

5.校研会负责人讲话

6.听取并审议《关于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7.学院党委副书记唐旭彬讲话

(二)第二阶段(闭幕会)

1.选举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2.听取《关于〈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3.表决《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当选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宣读倡议书

5.学院副院长闵斗勇致闭幕词

6.全体起立,奏唱校歌

7.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8.学院领导和主席团合影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根据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在各班级组织下通过民主选取产生并通过了本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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