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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加强考风建设管理办法
日期:2019年11月20日 

考试公平,不仅关系到考生的个人命运,也关乎学校人才培养的成败,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以及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组织诚信考试主题班会。每学期要求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让学生知晓违纪、作弊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及其危害,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纪、诚信做人的自觉性。班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学习《广西大学考场规则》。重点强调: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讲义、笔记本、资料等文字材料(开卷考试允许携带的除外)以及草稿纸、手机、有储存或者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电子词典、电子存录设备)等带入考场, 已带入考场的上述物品,必须集中放至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其中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开考后如发现上述物品放置在身上或身旁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二)组织学习《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四至第十条。重点强调: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无论是否开机)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即认定为考试作弊,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取消免试攻读硕士资格,取消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发现代考的,双方均开除学籍。

二、召开教师监考工作会议。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监考工作会议,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革学业评价方法。由期末一次性考核,改变为课程授课全过程考核;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主动降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

(二)组织学习《广西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并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完成《考场记录表》反面的《考生须知》的“监考宣读部分”和“黑板抄写部分”, 对个别迟到的学生应单独告之。强调: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监考职责的,将按《广西大学关于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组织学习《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监考人员对考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考场记录表中的违纪/舞弊方式应按《处理办法》中明确的违规行为填写,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收缴违规使用的材料或工具;将考场记录表、舞弊试卷、舞弊材料或工具报现场考务办公室或教务处学籍科。

(四)要求监考人员监考前严肃强调考场纪律,在监考过程中主动发现、大胆查处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斩断考生考试违规的念头。

三、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学院制定巡视工作方案,设立“考风考纪” 举报电话,院系领导亲自参与巡视,明确每一场考试的巡视负责人,逐个考场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一)监考人员是否正常到岗,是否严格执行监考职责,考场秩序是否井然。

(二)考生是否按规定隔位就坐,是否按规定出示和放置学生证件。

(三)考生携带的书包、书籍、手机及其他资料是否按规定放置在学生在考试中不可接触的指定地点。

(四)巡视过程中,对发现的任何考生违规苗头应主动核实,如发现学生考试违规,应当场没收考卷,记下违规考生信息,与监考人员一起对考生按违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巡视过程,应主动询问监考人员是否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每考场巡视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巡视结束后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

本办法从 2016 12 12 日开始实施。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