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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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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党费的说明
日期:2020年11月02日 

1.一般在职在编党员同志

党费收缴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职业年金+养老+失险+医疗+扣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员每个月党费收缴基数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者,交纳基数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基数的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基数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基数的2%

2.年薪制高层次人才党员同志

高层次人才党费收缴基数=按月发放的“协议工资”-(工资单中的“职业年金”、“养老”、“失险”、“医疗”、“扣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等6项)

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月交纳党费超过1000元的,可以1000元为交纳限额,自愿多交者不限。

3、薪轨制同志

特别注意薪轨制党员同志的扣税项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5000乘以3%,不按工资单计算。其他同一般在职在编党员同志计算方法计算。

4、除有重大变动,每年每月的党费计算以3月份的工资为准。

中共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01026


中共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201026

校对:陈李君   录入:陈晓艺  排版:陈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