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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日期:2018年12月0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评价本科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环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的定位和培养目标,特制定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命题、考试、阅卷、学业成绩评价、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等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章 课堂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条 备课

(一) 选用教材或参考书科学、适用,配备齐全。

(二) 课程负责人适时组织课程组教师集中备课,讨论课程教学主要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等。

(三)教案齐全、清晰、详实,具可操作性,能反映学科新成果和新知识, 并在不断更新。

(四)教学进度安排科学、合理。

第三条 课堂教学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邪教和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要求,基本理论概念讲授清楚、正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三)教学中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反映新信息,注意介绍学术发展前沿的新动态,理论联系实际。

(四)采用灵活多样且适合的教学方法,体现启发性、研究性原则。使用普通话,表达清楚,条理性强,板书工整、有序,字体规范,善于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且效果好。针对不同的授课对象,能因材施教。

(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不随意停课、调课。虚心征求学生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并积极改进教学,热心指导学生的课外实践等。

(六)实现了课堂教学目标和预订的教学任务,学生掌握了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有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能力。学生能及时参与课堂学习,学生课堂气氛浓厚,师生交流好。

(七)衣冠整洁,仪表举止言论符合教师身份,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尊重信任。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

(八)课堂纪律良好,学生就坐井然有序,学生到课率在 80%以上。第四条 辅导答疑

(一)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辅导方式,每学期集中辅导答疑 2 次以上。

(二)与学生有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有效利用网络开展教学辅导答疑,采用互动式的课堂教学辅导模式。

(三)辅导答疑时主动热情,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四)严禁以开设小课为由收取学生学习费用、向学生摊派资料或强制学生参加需收取费用的培训。

第五条 作业

(一)作业量适中,课外作业的累计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 1/5,且在教学过程中均匀分布。学生能及时交纳作业,作业工整认真、准确率高。

(二)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难度适中,能促使学生获得知识、训练能力。

(三)低于 50 个学生的班级学生作业全数批改。对学生较多且作业量较多的学科基础课可按学校助教制实施办法配备助教帮助批改,每班至少批改 1/2, 但主讲教师至少批改 1/5 的作业量。

(四)批改及时、认真、细致,有签名、点评。

(五)作业成绩作为过程考核的一部分占一定比例记录总成绩。

第六条 考核

(一)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方式组织考核,考试题目要与该课程培养学生毕业要求达成度对应的指标点相一致。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一般有笔试(含闭卷、开卷)、口试、实操考试(含体育)等形式;考查一般有写论文、做演示、写心得体会等形式。

(二)课程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具体比例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规定执行,其中期末考试成绩不超过 60%。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加强对学生课前准备、课中表现、课后学习成效等内容的授课过程考核和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过程考核。授课全过程考核具体包括出勤情况、期中考试、读书报告、随堂测验、课堂提问、讨论等内容;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考核具体包括学生预习、作业、小组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等内容。

(三)任课教师不对考试课程指定考试重点或划定考试范围,不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

(四)依据考核方式不同,考核成绩可以选择百分制、十级制、五级制或通过制形式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缺交作业累计超过作业总数的 1/3 或者缺课累计超过学时数 1/3 的学生(被批准免听的除外),采取了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措施。

(六)批准免听的学生过程考核成绩不作要求,成绩录入使用不高于期末考试成绩代替。

(七)必要时实施教考分离。

(八)教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不同形式的考核考试方法, 新的考试考核方法,经学院审议批准后,报教学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教学归档

(一)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监考员签名,巡考员签名(如安排了巡考)。

(二)课程成绩单,阅卷人或成绩录入人、教研室或其他负责人签名。

(三)期末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表,阅卷人签名。

(四)期末考试空白试卷(A 卷、B 卷,实操考试或论文只需一套试卷),试卷评分细则(或评分标准)。

(五)期末考试学生试卷(按学生顺序整理),实操考试等学生作答不在纸质试卷的,以原始成绩记录表代替,有电子信息存储的刻盘保存。

(六)过程考核原始稿。只归档易于与其他资料一并装订的关键性原始资料, 其他资料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留至少 6 个月以上。

(七)按短期保存级别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 4 年。

第三章 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八条 实验教学文件与计划

(一)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并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 科学可行。

(二)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验指导书。

(三)有实验课表和实验安排表,实验课安排合理、科学、规范,按培养方案要求 100%开出实验。

(四)演示性、验证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项目相结合,开设了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第九条 备课与实验教学准备

(一)教案齐全,内容明确,讲解要点、重点突出,能反映教学组织过程。

(二)首次上岗教师有试做、试讲记录(新开实验有试做记录),有标准的实验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处理及分析正确,试做实验在实验技术人员协助下由授课教师独立进行,试做中按学生的实验仪器测定、处理实验数据并写出正确的实验报告。

(三)实验场地整洁,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实验材料准备充分,无影响实验的因素;实验指导教师对仪器设备状态清楚;有安全措施。

(四)实验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专业基础实验每组学生数不超过 2人,工艺类实验每组学生数不超过 6 人),并按规定组数开出实验;有实验分组安排表,并预先通知学生。

第十条 实验授课

(一)实验内容

1. 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有相应记录。

2. 让学生清楚了解实验目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3. 实验内容完整、充实,讲课与实验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4. 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

(二)教学方法

1. 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

2. 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

3. 能及时排除仪器设备一般故障。

4. 遵循启发式教学原则。

(三)实验室管理 1.维护好设备仪器。

2. 保障安全。食品实验制品经指导教师允许,方可品评。

3. 认真做好原始实验数据的检查,严格执行原始记录签字制度。

4. 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四)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并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使学生初步掌握实验原理及操作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实验现象的分析能力,促使实际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发展。

第十一条 实验指导

(一)根据学生实验情况,定期进行实验指导。

(二)与学生有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教师能及时答复学生提出的问题。

(三)实验指导时主动热情,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第十二条 实验报告

(一)每次实验教学后,均须布置学生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

(二)对实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等均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批改及时、认真、无错漏,并符合规范要求,批改率 100%

(四)每次实验成绩均能认真记载,且清晰规范。

第十三条 实验考核

(一)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二)一般采取理论知识与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三)考核内容具有代表性,能够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覆盖面广,难度适中。

(四)缺课累计超过学时数 1/5 的学生,采取了取消该生课程考核资格的措施。

第十四条 教学归档

(一)期末考核记录表。

(二)课程成绩单,考核人或成绩录入人、教研室或其他负责人签名。

(三)考核分析及教学小结表,考核人签名。

(四)如有理论考试,考题及评分细则(或评分标准)。

(五)原始成绩记录表,有电子信息存储的进行刻盘保存。

(六)过程考核原始稿。

(七)按短期保存级别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 4 年。

第四章 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 实习准备

(一)制定详实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大纲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计划科学可行。

(二)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规范准确地填写实习任务书,便于实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指导

(一)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实习活动,帮助每一位实习学生制定出符合实习要求的实习计划,并在实习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实习指导教师要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帮助学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开展实习工作并安全地开展实习活动。

(二)实习指导教师坚守岗位,在外地的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生同吃同住同活动,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擅自放假(或准集体假),不越权准假。

(三)实习指导教师主动与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联系,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实习工作做出成绩评定。

(四)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实习总结表。

第十七条 学生实习

(一)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实习计划,由指导教师的予以认可。

(二)尊重实习单位指派的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实习方案开展实习工作。

(三)严格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擅离实习岗位。

(四)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认真进行自我小结,填写实习鉴定表,同时在实习小组中进行交流。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院。

(五)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写出具有一定见解的实习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十八条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评定实习成绩。第十九条 教学归档

(一)实习成绩单,指导教师或成绩录入人、教研室或其他负责人签名。

(二)实习任务书,指导教师签名。

(三)实习总结表,指导教师签名。

(四)实习单位调查问卷。

(五)学生实习问卷调查表。

(六)学生实习报告。

(七)按短期保存级别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 4 年。第五章 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 教学条件

(一)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设计大纲。

(二)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三)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

第二十一条 选题

(一)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三)课题进行双向选择,安排合理。

第二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写出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

(二)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第二十三条 教学过程

(一)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正确运用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课程设计工作。

(二)有详细的阶段性进度表,计划性强,并认真落实。

(三)独立完成课程设计。

第二十四条 教学效果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课程设计。

(二)课程设计方案论证充分,收集资料进行加工、分析、综合的水平高。

(三)实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四)图纸规范、符合标准、工艺可行、结构合理。

(五)正确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六)课程设计说明书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

第二十五条 考核成绩评定

(一)有成绩评定标准,执行严格,成绩评定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二)评定成绩与学生课程设计的实际水平相符合。

第二十六条 教学归档

(一)课程成绩单,指导教师或成绩录入人、教研室或其他负责人签名。

(二)成绩评定标准。

(三)考核分析及教学小结表,阅卷人签名。

(四)学生课程设计说明书。

(五)按短期保存级别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 4 年。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条 教学条件

(一)有内容详实、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

(二)有周密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四)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少于 6 人,正在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承担横向开发项目并有经

费到校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少于 10 人。

第二十八条 选题

(一)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三)课题进行双向选择,安排合理。

第二十九条 组织管理

(一)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写出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

(二)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第三十条 教学过程

(一)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正确运用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有详细的阶段性进度表,计划性强,并认真落实。

(三)学生能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勤奋钻研业务,尊师互助, 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十一条 教学效果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开题报告的撰写质量高;设计(论文)方案论证充分;收集资料进行加工、分析、综合的水平高。

(三)实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四)图纸规范、符合标准、工艺可行、结构合理。

(五)外文资料翻译和论文摘要达到规定要求。

(六)正确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七)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论点正确、深刻、有新意; 论据真实、典型、充分,有针对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语言准确、流畅;思路清晰、观点明确、结构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能力强、撰写规范,字数不少于 8000 字。

(八)既做毕业论文又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设计应符合《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双毕”的毕业设计规范与要求(试行)》,并在第四学年上学期末(年底) 进行毕业设计的答辩,答辩工作由各导师团队自行安排,并将答辩安排表上报学院教务办,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毕业前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九)只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设计应符合《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规范与要求(试行)》,并在第四学年上学期末(年底)和下学期末(毕业前) 由各系分别组织安排中期答辩和毕业答辩,答辩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 40% 60%。院、系领导和教授委员会成员作为答辩评委安排到各答辩组,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十)答辩时口述条理清楚、流畅、正确、思路清晰。

第三十二条 考核成绩评定

(一)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结构合理,专业性强,有权威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含卓越工程计划)和生物工程专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具有工程背景的企业或行业专家。

(二)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经评阅人评阅。

(三)有规范的现场答辩程序;答辩记录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教学归档

(一)按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所列材料目录归档。

(二)按短期保存级别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 4 年。

第七章 试卷命题质量标准

第三十四条 命题原则

(一)按水平考试的要求进行命题。

(二)命题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既紧扣教材,又联系实际,既有广度和深度,又能如实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好地评价课程的教学效果。

(三)命题遵循识记、理解、应用、分析与综合、创造几个能力层级,对考试内容、题型、题量、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总体设计,按章节、教育目标、难易度等进行搭配,组成试卷。

第三十五条 命题程序

(一)研究教学大纲。

(二)编制命题计划。

(三)编制考试题目。

(四)编辑试题成卷。

第三十六条 命题题型。命题可包含的题型有:选择题、是非题、配对题、填空题、简答题、应用题、计算题、论述题。

第三十七条 命题要求

(一)试卷总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为 120 分钟。

(二)分 AB 两套试卷,两套试卷难度、广度、份量相当,内容没有雷同。

(三)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从题库中抽取试题;未建立试题库的,原则上成立了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工作。

(四)命题具有格式规范、表述简明、答案确定、创意公平的特点。

(五)命题要全面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并与毕业要求达成度指标点相对应,试题的分布范围要广泛,知识的覆盖面要大,难易相当。试题表述以教材为根据,专业术语必须与教材一致。

(六)试题内容的份量要适当,试题内容、份量和考试时间要吻合,题目难易分布要科学。

(七)试题之间答案不能重复,试题及其答案之间不能有提示性内容,避免相互提供正确答案的线索。

(八)试题的文字表述要规范、准确、简明,标点符号要正确、清楚。

(九)各大题及小题分数分配、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准确、全面、规范。第三十八条 试卷印制与保密

(一)公共基础课试卷由命题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考试 15 个工作日前将正确无误的打印稿密封后交至考试中心安排印刷。

(二)专业课考前 2 个工作日在考试中心取卷,公共基础课一律按《考试安排表》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第三十九条 试卷归档一般性要求

(一)封面要求。封面内容(包括考试课程、命题教师、学院班级、任课教师、考试时间、阅卷教师、阅卷时间等)填写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没有明显涂改。

(二)装订内容及顺序。1.考场记录表一份。

2. 课程成绩单。

3. 试卷分析表及教学小结表。

4.A 卷、B 卷空白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5.学生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

6.过程考核原始稿(可选)。

第八章 考试工作质量标准第四十条 考场监考标准

(一)有考前培训要求的全部参加考前培训。

(二)专业课开考前 2 个工作日由出卷教师在考试中心取卷,公共基础课一律按《考试安排表》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三)监考人员佩戴监考证件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规则》。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的注意事项等。

(四)监考人员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在考试时间内不可触及的指定位置后方可发放试卷。考试开始后,考生座位书桌上(内) 除试卷、答题纸及经监考教师同意用于考试的文具外,没有其它物品。

(五)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六)试卷和答题纸发放后,督促学生立即在答卷上用圆珠笔或钢笔写清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并检查其有效证件是否与考生本人及所填内容相符。

(七)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拒绝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

理。考试开始 30 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出考场(有特殊要求的考试除外)

(八)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予当众答复。

(九)监考人员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经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严格按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程序执行。

(十)学生违规人数低于 5%

(十一)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十二)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监考教师能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字。

(十三)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在考场内没有吸烟、聚集聊天、阅读书报的行为。没有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没有不得随便离开考场。

第四十一条 考场巡视要求

(一)期末集中考试的每个考场至少有 1 名考生所在学院领导至少进行 2 次以上巡视,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

(二)巡视时佩带有巡视证件。

(三)巡视的主要内容。

1. 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达考场。

2. 检查每个教室的监考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3. 检查学生是否按规定隔位就坐,是否按规定出示和放置学生证件。

4. 检查学生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是否按规定放置在学生在考试中不可接触的指定地点。

5. 检查监考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

6. 检查考场秩序是否井然

7. 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各种事件。

(四)巡视工作要求。

1. 对发现的不符合考试规定的情况予以纠正。

2. 对发现的考生违规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

3. 对发现的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守则予以及时指出并纠正。

第九章 阅卷质量标准

第四十二条 教师科学、公正、客观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参考标准如下:

A:表现优秀,对所学课程理解深入,课程知识基础广泛、扎实,能熟练运用概念和知识解决问题。

B:对所学课程有较好的理解,能较好使用概念,能解决课程中涉及的问题。C:对所学课程有一定理解,能解决相对容易的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更复杂问题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D:对所学课程的理解达到最低要求,能处理一些相对简单的问题,但有明显缺陷。

F:对所学课程的理解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第四十三条 批阅要求

(一)考试结束后,授课教师在三天内完成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

(二)批改试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

(三)批改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四)卷面一律采用“+分”形式。

(五)批改必须细致,能够看出每小题的得分和失分情况。

(六)记分要准确、工整、清楚。

(七)计分方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有效数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八)每道题的分数均在规定方框内填写,并签写阅卷人姓名或姓氏。

第四十四条 试卷全部阅完后要进行复查,防止错批、漏批等现象发生。统分准确,在试卷规定方框内填写总分,并签写统分人或阅卷人姓名。

第四十五条 卷面成绩没有擅自改动。如确属阅卷有误的,有评卷教师签名。没有随意更改分数的现象。

第十章 学业成绩评价质量标准

第四十六条 学生学习成绩分布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班课程成绩符合高低排序原则。原则上获得 A-及以上等级的人数不超过该课程修读总人数的 20%,获得 A+的人数不超过该课修读总人数的 5%,超过以上比例的,任课教师在提交的成绩分析报告中予以说明。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课程设置获得 F 等级的最低比例,以体现修读成效的差异。

第四十七条 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基本数据。平均学分绩总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点。不统计成绩为 P 的不计算绩点课程。

第四十八条 任课教师漏登、错登学生成绩,应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到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应先填写《更改因漏登、错登的学生成绩登记表》,由教师所在教研室、系、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再附上学生试卷(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同送交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十九条 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十日内(寒暑假顺延)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应填写《广西大学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再由开课学院组织教师(3 人以上)代为查阅试卷成绩。

第十一章 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质量标准第五十条 试卷分析

(一)应考、实考、缺考、缓考、违规人数清楚。

(二)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区分度计算准确,适当进行科学分析。

(三)成绩分布计算准确,对成绩等级 A+96 分)以上超过 5%或成绩等级A85 分)以上超过 20%有原因说明。

(四)对试卷质量及评卷情况进行了自评自查。

第五十一条 教学小结

(一)学生答题分析。能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答题情况,从教、学、考三个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表述明确,成因剖析准确,考试评价依据正确,教学效果诊断符合实际。

(二)教学整改措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或教学条件的整改性举措针对性强,利于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三)审签手续履行。学院(或系、教研室)领导审签认真,评价客观全面,手续履行完整。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2018 12 2 日开始执行, 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