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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勤制度
日期:2017年11月27日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勤制度

 

为加强本期培训班学习的日常管理,督促培训班学员们积极认真的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进一步规范学员的日常行为,并在思想上得到质的提高,特拟定以下日常管理规定:

1、凡无故缺课达2次或迟到达3次者,不能参加党校班结业考试。

2、  因故需请假者,需以书面形式在班长点名前上交请假条至纪检小组由纪检小组统一登记,请假条必须用正规的稿纸书写。

3、  课堂上禁止做作业、看杂志、听耳机等一切与党校班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违反者,给予严肃警告,并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第二次违反者,取消其党校班学员资格。

4、  成立纪律检查小组,具体负责以上纪律检查工作,每次上课前宣读上次纪律检查情况。

5、  党校班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撰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和讨论小结。未交心得、未参加结业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授予结业证书。

6、  党校班纪检情况由纪检小组负责统计。

             

 

            中共广西大学党委党校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分校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