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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日期:2018年12月27日 

院属各单位、师生员工:

鉴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需要,我院各实验室已安装门禁系统。自2016410日起,我院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大门不再采用钥匙进出。学院老师根据所在学科和承担课程的情况持本人的金龙卡到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进行刷卡授权。

需进行实验室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开展创新项目研究或毕业论文研究的本科生,需按本通知的程序进行实验室授权及权限注销。具体程序如下:

  1. 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提供考核合格证明,方可进行申请。

    广西大学(校园网登录)——机构设置——实验设备处(http://sysbc.gxu.edu.cn/——广西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http://syspt.gxu.edu.cn/——平台入口——实验室安全学习考试——登录(账号:学号,密码:123456)——学习内容(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实验安全学习(化学化工类))——实验室安全在线考试(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通识类)——查看个人考试成绩——打印或拍照后打印成绩单

    二、学习《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电子版),并打印最后一页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确认书确认签字。

    三、申请者本人填写使用实验室的申请表(见附件1),携带学生证号(或身份证)、金龙卡、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成绩单)、安全培训确认书,由具体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到实验中心办公室(309室)办理刷卡授权。

    四、实验室使用过程中需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维护实验室的卫生整洁和安全、正确使用设备。违反相关规定者,学院实验中心有权注销授权、终止使用。

    五、所有申请使用实验室授权的同学毕业离校前,需办理注销权限手续方可持离校实验室注销单到学院相关办公室申请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离校实验室注销单见附件2

    六、实验室安全培训内容将根据校平台的完善程度而调整。不尽事宜,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18.12.10


 

附件1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用房申请表

(学生用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专业/学历


指导老师


入学时间


预期毕业时间


申请房号


管理者


申请房号


管理者


申请房号


管理者


申请理由


使用时间


安全培训时间


成绩


实验室负责人审批

 

 

签字:

学院实验中心审批

 

 

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者、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中心各存档1份)


 

附件2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权限注销表

(学生用表)

姓名


联系电话


专业/学历


指导老师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待注销房号


管理者


借用设备归还情况


药品、实验物品清理情况


导师意见

 

 

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学科(专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学院实验中心审批

 

 

签字:

本表一式二份(实验中心各存档1份、学院办理离校领证手续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