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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公开招生考试细则
日期:2020年06月12日 


受疫情影响,广西大学 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的考试方式统一采取远程网上考试。结合学校要求,特制定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公开招生考试面试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成员由3-7位学科负责人、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评分标准。

二、 考试内容、方式及日程安排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考试时间2020615900—1200,轻工学院221会议室;统一WELINK平台(备选腾讯会议),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笔试将通过面试进行专业水平考察,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1 材料审查

接到通知后,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Word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613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qgyzb126@163.com邮箱。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3)通过相关外语水平测试的考生(CET4CET 6,托福、雅思、英语专业八级等测试),请考生准备相关成绩单原件电子版。

4)各项获奖证书、过级证书、发表的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材料。

2、业务考核

招生考试由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按照科研业绩、综合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排序,总分100 分,各部分权重及计算办法如下:

 (1) 科研业绩(100分):权重30%科研项目、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和获奖等成果须与报考专业方向相近,其中科研项目要求学生排名第一,论文和专利要求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科技奖励排名前五。

(2) 综合面试(100分):权重70%。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申请人需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复试小组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申请人需简要汇报个人硕士阶段学习和科研情况,并对攻读博士期间科研课题的思路设想、预期目标和课题创新性等进行陈述可用PPT展示,并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面试过程中,专家小组成员还将随机提问3-4个本学科专业问题,考生作答。考生每人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学院将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我院拟录取博士生的综合面试总成绩需(≥60分)才达到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小组需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总得分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考核总得分=科研业绩分值*30%+综合面试分值*70%


1 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权重

各项分值和说明

1

科研业绩分值

30%

本项总分值最高分为100 分。计算办法如下:

(一)发表论文:①中科院大类一区SCI论文每篇60分;②二区SCI论文每篇40分;③三区SCI论文1每篇25分;④四区SCI论文每篇15分;⑤其他SCIEI论文每篇12分;o中文核心论文每篇8分。

(二)科学技术奖(个人排名前5 名):①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者50分;②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者30分;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者20分。

(三)专利:①获得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60分;②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112分;③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 5分。

(四)科研项目:获国家级项目立项者5分,省部级项目立项3分;地市级1分。

以上三项可累加,累加值超过100 分者取100 分。

2

综合面试分值

70%

本项最高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2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8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背景、学术成果、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

注: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三、排名与录取

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学院可用招生指标数依总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如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已无招生指标,可征求其他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同意接受调剂的意见,如考生不愿意更换其他导师或其他导师不愿意接受调剂考生,将视为自动落选。

四、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承诺全日制脱产学习,否则不予录取。

3.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7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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