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教育教学>本科生教育>正文
教育教学
 
通知公告
教育教学 >> 正文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公开课制度(试行)
日期:2017年04月12日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到学生培养的质量,是本科教学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为了稳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学院公开课制度。

1.  公开课授课教师确定为:网上评教得分较高的老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的教师,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教师。

2.  各系在开学初,对本系本学期的公开课有一个初步计划安排,其中包括公开课内容,应达到目的要求及执教老师,执行时间和任教班级,防止前松后紧。

3.  公开课可以在不同范围(院、系)内进行、事先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包括执教老师、学院和系)。在公开课前一周由教学办公室在院公告,听课教师事先作好准备和安排。

4.  尽量尊重教师的授课意愿,将公开课安排在教师上课时间冲突较小的时间内,由教学办公室对教师所报课程进行协调安排。

5.  听课教师,在听课时必须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参加评课活动,认真倾听其他教师的评议,同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填写好听课记录本。

6.  每学期期末各系应向学院上报公开课讲授活动总结报告,学院写公开课总结报告并存档。

7.  观课教师要遵守课堂观课记录,将手机铃声设为振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观课无关之事(:交谈,接听手机),不得影响学生听课。

8.  公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系和学院年度评优的重要指标。

9.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70303